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原告代理视角)
成都某科技公司(化名“成都XX科技”)与XX建设公司(化名“XX建设公司”)于2022年7月签订《南充市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云平台开发服务采购合同》,约定由城市XX科技公司负责定制开发并交付软件平台,合同总价110万元。成都XX科技公司按期完成开发并通过验收,质保期亦已届满,但XX建设公司以“财政未拨款、内部流程滞后”为由迟迟未支付任何款项。多次催告无果后,成都XX科技委托四川公谨律师事务所郑超律师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合同款110万元及逾期利息。
裁判结果
2024年12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并由成都中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中展公司分二期支付:2025年7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2025年12月30日前再支付68万元(含利息、诉讼费);
违约触发:若首期50万元逾期,炼石科技可立即就110万元全额申请强制执行,并以三笔基数按LPR四倍计收逾期利息;
费用分担:案件受理费减半7,350元由炼石科技负担;
履行完毕双方债权债务终结。调解书已生效,成都XX科技已就首期款向法院备案执行预警。
办案过程(脱敏要点)
诉前固定
合同链:整理采购合同、技术附件、验收报告、质保期满确认邮件,证明付款条件已全部成就;
利息测算:按合同“逾期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起诉日利息已超30万元,为调解“打折”留足空间;
资信调查:通过裁判文书网发现中展公司另案被执行信息,判断其存在“怕上失信”痛点,调解概率高。
诉讼策略
一案两诉:本金110万+逾期利息30万同步主张,先以高值标的锁定管辖,再于调解阶段让利促成交;
违约触发条款:设计“LPR四倍+分段计息+全额执行”阶梯,既给付款宽限期,又保留高压违约成本;
分期节点:首期50万控制在7个月内,对应中展公司财政拨款周期;二期68万年末前结清,与其年度审计节点契合。
调解技术
可视化让步表:当庭提交“本金—利息—违约金”递减图,让被告直观感受“早付少付、晚付多付”;
履行保障:要求法院在调解书正文嵌入“违约即全额执行+LPR四倍利息”,并同意调解当日即完成签收,防止反悔;
费用让利:主动承担减半受理费,展现和解诚意,换取被告对违约条款的接受。
履行跟进
调解书生效即提交《执行前保全提示函》,对接成都中院执行局,一旦首期逾期可立即立案;
建立“履行提醒日历”,每期款到前7日、3日、1日分别邮件+短信提醒,确保触发条件不激活。
点评
高值立案、调解让利:以110万+高额利息起诉,先锁定中院管辖与被告重视度,再在调解阶段大幅让利至118万分两期,实现“高值低结”快速回款。
违约触发“LPR四倍”:把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嵌入调解书,既符合融资市场成本,又具备足够威慑,被告不敢轻易逾期。
分期节点与财政周期同步:首期对应财政拨款、二期对应年度审计,提高自动履行概率,避免执行空转。
可视化+当日签收:一张让步图+调解当日完成签收,把传统“背靠背”谈判升级为“面对面”决策,节约至少30天审理周期。
执行前置:调解书生效即做执行备案,把“可能逾期”当成前置程序处理,真正实现“调解—自动履行”无缝衔接。
本案为“软件定制开发欠款”纠纷提供示范:以高值标的锁定管辖,以违约触发条款保留高压,以分期节点对接财政,最终用调解方式实现“短周期、高回款、零上诉”,最大限度保障科技企业现金流与后续研发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