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苏州吴中区检察院指控王某、姚某某等十人在“十八番会所”组织卖淫12000余次,获利880万元,构成组织卖淫罪,辩护人认为姚某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十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中唯一提出改变定性的),最终吴中区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对姚某某改变定性,对姚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姚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苏州吴中区检察院指控王某、姚某某等十人在“十八番会所”组织卖淫12000余次,获利880万元,构成组织卖淫罪,辩护人认为姚某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十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中唯一提出改变定性的),最终吴中区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对姚某某改变定性,对姚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