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如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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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靖予霖(苏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死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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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关押一定时间成功说服法官轻判判决后马上释放

发布者:严如春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1332人看过

沈某某盗窃案,沈某某与他人共同盗窃价值21231阀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被告人沈某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无前科,本案系犯罪未遂,被告人是从犯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小,认罪态度较好,请求对其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2010吴刑一初字180号),判决沈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决后9天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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