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如春律师

  • 执业资质:1320520**********

  • 执业机构:上海靖予霖(苏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死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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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上诉减刑

发布者:严如春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98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于2015210日作出(2014)姑苏刑初字第00190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杜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该犯不服,提出上诉,委托北京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严如春律师担任二审案件的辩护人,严如春律师参与案件后,积极与检察院、法院沟通,会见当事人,查阅案件材料,最后,在严如春律师的努力之下,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526日作出(2015)苏中刑终字第00103号刑事判决,撤销原判,认定上诉人杜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严律论法

上诉案件,最多的结果是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结果。律师介入可能使案件认定的事实和性质发生改变,影响整个案件的走向。当然,律师和律师之间是有差别的,办案的能力不同,案件结果就会不同。对于一个案子,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律师,只要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就应该尽百分之百的努力,不到最后一刻,不放弃希望,才有可能挽回整个审判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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