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写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民事诉讼中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写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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