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出轨,离婚诉讼前如何取证?
因夫妻一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纠纷在离婚诉讼中已经比较常见,并且我国明确规定有配偶的人还和他人同居的,是会构成重婚罪的,同时这也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理由之一。
在离婚纠纷诉讼中,掌握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至关重要,不仅能在法律上赢得胜利,也能在人情上占得优势。夫妻一方如果存在出轨行为,另一方最主要的就需要取得确实证据,只有在拿到充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说对方有出轨行为。
一旦证据足够认定一方出轨,首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本着“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无过错一方能取得较多财产。其次,如果有对方行为不轨的证据,就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更加主动,争取能多分财产。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想要证明另一方存在出轨行为是很难的,特别是难得取到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再多法院不会轻易认可它的效力,因此掌握有力的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当事人在取证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证据的证明力,不能单凭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判断夫妻一方是否存在出轨行为。常见的证据有如下几种:
(1)书证。双方往来的记载婚外情事实的书面材料,证明效力更大。再如过错方试图挽回婚姻时写下的保证书、道歉信等。
(2)视听资料。承认有出轨行为的谈话,在自家安装摄像设备,拍摄到的录像等等。
(3)电子数据。夫妻和第三人之间的短信等,此类证据保存比较困难,稳定性差。尽量好好保存,以免丢失。再如双方的聊天记录、往来邮件等,都要谨慎保存,必要时采取公证手续。
(4)证人证言。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共同居住的小区邻居、保安等服务人员的描述都可作为证人证言。
如果遇到配偶出轨导致发生离婚纠纷的情况,首先,应当耐心取证;其次,利用证据,给自己争取更多的财产,为;最后,留心夫妻共同财产,防止另一方对共同财产进行转移、隐匿,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