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谁有房有钱就能取得孩子直接抚养权么?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一直是争议焦点。那么离婚时,谁挣钱多,谁有房子,就一定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么?
我们一起来看看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四年前,黄某和李某结婚。一年后两人的孩子出生。一年前,黄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据黄某称,双方经常争吵,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办法在继续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分居长达两年,所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李某同意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置无异议,只是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各执一词。黄某认为,孩子应归自己抚养,且无需李某支付抚养费。他表示,自己收入稳定,经济条件更好,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以及教育能力。相比李某学历低、没房产且工作不稳定,又租住在城中村,无法让孩子入读好的学校,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但李某认为,孩子的抚养权应归自己,黄某每月应支付抚养费。自己高龄产子,难以再次怀孕,并且孩子属于早产儿,一直是自己在母乳喂养,跟着母亲生活,贸然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黄某工作繁忙,从来没有单独带过孩子,没有能力去照顾小孩。自己婚前也有一份生意在经营,也有固定的住所,收入来源也有。俩人分居后,自己带着孩子住的离自己的父母不远,时常还可以帮忙看顾。
并且李某提出,黄某及其家人因李某的学历、出身、收入均不如黄某,瞧不起自己,这样的性情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法院经过审理该起离婚案件判决:孩子由李某携带抚养,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可以每周探望一次。
法院在这里离婚纠纷案件中认为,孩子庭审时为两岁两个月,年幼弱小,虽然目前李某居住、生活、教育条件与黄某相比略显不足,但也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是有一定的抚养能力,并且孩子一直都是由母亲照顾,庭审时亦能看出年幼孩童对母亲的依赖与眷恋,贸然改变幼童成长环境不利于现阶段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至于物质经济方面,黄某作为孩子的父亲理应承担抚养责任,有能力抚养孩子在,让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