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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婚家案例——李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1年07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59次举报


武汉婚家案例——李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一则武汉婚家纠纷案例,李某宋某登记结婚,婚后一起创办公司并共同经营。宋某通过朋友介绍和杨某认识,逐渐发展成为不正当的关系,而李某对此一直不知情后来,宋某通过银行将转账到杨某账号上,李某发现后,多次请求杨某返还,但都遭到拒绝,所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李某起诉认为,宋某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就将钱转给了情人杨某,不仅违反了法律,也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杨某应返还其取得财产。诉讼中,杨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该起武汉婚家案例认为:不管是丈夫还是妻子对于不是用在家庭生活中的财产进行处理时,应该经过双方同意。宋某背着妻子将支付给情人,其行为是无效的,杨某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得这笔钱,视为不当利益,造成了李某的损失,属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
  本起武汉婚家纠纷关于婚外情所产生的不当得利的纠纷因为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经常会出现,所以在社会上还是有不小的影响如果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的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可自己决定。对于不是用在家庭生活中的财产进行处理时,应该经过双方同意如果是有理由认为是夫妻一致同意的情形,另一方就必须支持这种情况的出现。

起武汉婚家案例中,杨某接受宋某赠与的财产并没有付出相应的对价,因此不属于有偿取得,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另一方面因数额巨大,并且不是用在家庭生活中,他的这种行为损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有违公平原则。因此,宋某的赠与行为是无效行为,李某有权要求杨某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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