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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效婚姻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1年06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1次举报


关于无效婚姻

无效的婚姻是指夫妻双方违反了结婚的法律规定从而不产生法律效果的一种婚姻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专门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一、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
    我国与婚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中主要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形:第一,有重婚情形的;第二,属于近亲结婚的第三,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

二、可以申请的主体:
    我国关于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可以进行处理:一是双方当事人本人二是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三、受理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四、子女、财产问题处理
婚姻被宣告无效的,财产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则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并按照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五、一方主张离婚,一方主张婚姻无效的,法院应当先审查婚姻效力

六、婚姻被宣告无效的,彩礼应当返还

婚姻被宣告无效的,即表明双方自始不存在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法律上的解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包括在法律意义上不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形,因此,支付彩礼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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