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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方面的法律误区(六)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1年06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4次举报

六、如果我有他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得到经济赔偿;

  取得婚外情的证据,并不一定代表就会在离婚时候获得经济赔偿。

  1、我们首先要明确婚外情的过错,是如何分类的。我们分为道德上的婚外情过错和法律上的婚外情过错。王芳律师将所有的婚外情,按照不同严重程度区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一般婚外情:包括嫖娼,婚外恋情,婚外性行为。
  第二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指已经有配偶的一方,与其他异性存在着长期的同居共同生活的事实。
  第三类:是重婚罪。
  2、不同的婚外情,在法律上所能得到的救济和保护是不一样的。对于刚才提到的第一类,在经济上不能得到赔偿,更多的是依靠道德调整,依靠社会舆论进行监督和惩罚。对于后两种,如果有证据,是可以在离婚时候得到经济上的赔偿的。但是要求无过错方在离婚案件过程中,主动提出要求的。
  3、这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不仅仅在提出离婚时候可以提出,即使在离婚之后,无过错方在事后知道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单独提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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