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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1年06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0次举报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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