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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姻家庭:法官的看法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1年05月23日分类:案例浏览:228次举报

 新生家庭就是两人结婚后组成的家庭,原生家庭就是各自父母的家庭。

  很大一部分人离婚是因为摆不正这两个家庭的关系。典型的有:没断奶的丈夫,听丈母娘指挥的妻子,挣了钱交给自己父母的筒子们,能力不足还要帮助自己家亲戚的筒子们,为了让自己父母高兴而牺牲自己爱人的筒子们,等等等等。


  这种人我就没弄明白,你说你为啥要结婚呢?结婚意味着组建一个新的社会单位,在这个单位里,你和你的爱人就是这个家的合伙人,你们要合伙经营这个单位,你们人生最重要的收益,包括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还有你们的孩子,都要来自于这个单位,所以你们的投资当然应当主要倾向于这个单位,你们的精力也应当大部分放在经营这个单位上。只有这个单位经营好了,你才能获得以上所说的收益,而这些收益是不可能让你持续的从其他单位获得的——比如你父母的单位。


  即便你父母的那个单位经营的再好,你也不可能永远指望那个单位给你提供一辈子以上的收益。就是天涯一位贴主曾经说的:“如果你穷的吃糠咽菜,那么陪你吃糠咽菜的,永远只会是你的爱人和小孩,而你的父母,最多只是有时接济你,他们是不可能住进你家每天陪你吃糠咽菜的。”这段话实在是太经典了,已经成为我调解工作中最常用的语录之一了(不会说我侵权吧- -!)。


在新生家庭和原生家庭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我说的是实质上的、涉及利益冲突的矛盾,不是那种鸡毛蒜皮怄气式的矛盾),我觉得处理原则应当是,新生家庭放在首位,在不损害新生家庭利益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原生家庭的要求。


  比如说钱的问题,挣钱了,该投资在哪?自己的单位?还是父母的单位?当然应当拿回自己家,当然一些小奖金之类的偶尔可以攒一点拿给父母,但是大头首先是自己的单位。如果你常年累月的把你的资金大量投入在别人的单位,那么对不起,你还是离婚然后去你投资的那个单位找收益去吧。


  比如说精力的问题,你的父母或兄弟姐妹需要你帮忙,于是你辞了工作,天天去帮忙,或者你干脆不着家,家里一切都不管不顾,一有时间就去帮忙……当然有突发情况,一个阶段内需要你必须这么做,可以。但是当所谓的帮忙已经时间太长,甚至影响家庭正常运转时,你要想想是不是该继续下去了?你要解散自己的单位,让自己的公司停业整顿,然后去帮助别人的公司继续赚钱?


原告女C,30-,无固定职业,偶尔打零工的家庭妇女。

  被告男C,30+,长途货车司机。


  女C要求离婚,也是说不出具体原因,只说性格不合,感情不和,经常吵架(这三点是所有离婚起诉状通用的三点)。


  男C表示同意离婚,多的不想说。


  女C慌了,她并不是真的很想离,只是想吓唬吓唬男C,让男C对她百依百顺。


  男C爆发了:你想让我咋呢?法官,我挣得钱全拿回家给她了,结果她呢?把钱都存在她妈那儿了,说是她妈怕我们乱花,帮我们存着呢,你说可笑不可笑?我们结婚快10年啦,娃娃都上小学了,她还是这样。刚开始结婚,我琢磨着她岁数小呢,估计大点儿就好了,结果现在越来越过分啦,我们干个啥她都得问她妈,她妈要说行,死也得干,她妈要说不行,那就咋也不行。前几年我眼看房价要涨,我说把钱取出来咱们买个门脸房吧,自己做点儿小生意也行,或者放出去吃房租也行,她说跟她妈商量,她妈不同意,说我那是想从她妈手里往出套钱呢,死活不给拿钱。结果眼见房价蹭蹭往上涨,别人倒房子都挣了,咱们只能干瞪眼!现在我回家不能说话,稍微拌上两句嘴,她就回去告她妈,她妈就教上她,让她别回家,别给我做饭洗衣服。这回起诉也是她妈教的她,不信你问问她。法官,你说说这日子还能过成不了?


  问女C,女C振振有词:我妈教的咋啦?!我妈还能害了我吗?!我听我妈的话哪不对了?


  我问女C:“你父母过日子是听谁的?是你父母商量着来,还是听你姥姥或者奶奶指挥?你父亲挣回来的钱都哪去了?是你父母自己存着呢,还是都交给你姥姥?”女C不吭声了,最后撤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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