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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起诉亲生父亲,因为补课费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1年03月16日分类:案例浏览:273次举报

易小某系

易某与吴某之女

2015年4月13日

易某与吴某离婚。之后,易小某一直随母亲吴某在重庆市生活。

2018年12月

易小某被医院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

2019年1月22日

易小某出院后遵医嘱在医院门诊随诊。在此期间,为提高易小某的学习成绩,母亲吴某在培训机构报了一对一补习。

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

补课期间,共花费补课费31650元,但易某认为没有经过他同意,所以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

因易小某处于

高三学习的关键时期

为提高成绩进行补课

属于合理开支

且其因为自身疾病影响学习

而进行一对一补课确属必要

因此,该笔费用由其父母共同承担,双方各自负担50%,即易某应当承担其中的15825元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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