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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丈夫不亲自抚养儿子 妻子欲夺回抚养权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1年02月25日分类:案例浏览:440次举报


离婚后丈夫将儿子交给爷爷奶奶抚养,自己不亲自抚养,妻子得知后欲夺回抚养权。近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调解成功该起抚养纠纷案。

  2011年12月14日,原告张丽芳和被告姚军协议离婚,并约定儿子由被告抚养。但离婚后,被告并没有按约定履行亲自抚养儿子的义务,而是将儿子送到被告的父母家(位于铅山县),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抚养,自己仍在上饶县工作。原告认为被告没有亲自抚养孩子的做法违背了协议的约定,且爷爷奶奶那边的学习、生活环境不适宜儿子。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归原告所有。

  经承办法官多方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儿子继续随被告姚军生活,但儿子的户籍必须落户在原告张丽芳的原住所地,且儿子在读大学前必须在户籍地生活、就学。被告保证原告探视儿子及有时与儿子共同生活的权利,如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无条件将儿子抚养权交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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