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石嘴山惠农区人民法院红果子法庭审结了一件离婚案件,经过办案法官的调解,原告撤诉,夫妻二人愁眉苦脸的来,高高兴兴的离开。
张某(男)和李某(女)于2008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并各自抚养自己的孩子,婚后夫妻二人感情一直不错。张某提出要全款给其与前妻所生孩子购置房产,李某不同意,于是夫妻之间就此产生隔阂,随后因为经济上的问题导致感情出现了问题。李某与张某共同经营一家餐馆,收入丰厚,张某负责采购而李某则负责掌勺,这段婚姻中夫妻二人都是各自独立、各自在为生活而共同努力。法官在与当事人交谈中了解到,夫妻二人因为店里生意很好,每天忙碌很少有时间在一起沟通交流,但是彼此在很多事情上又有默契,感情尚好,只是沟通不到位,最终使得双方缺乏对彼此的体谅。孩子的事情终究是孩子的事情,作为父母不可能一直为其遮风挡雨,张某不想离婚,他深知李某与他共同生活的十几年之间为家里所付出的一切。李某也表示不反对张某为其孩子购置房产,但是也要为他们夫妻做好今后养老的打算。在法官的调解下,李某撤诉,夫妻二人携手离开了法院,走向了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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