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恋人分手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履行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0年12月04日分类:案例浏览:221次举报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顺利调结一起恋人分手引起的债务纠纷,促使当事人自动当庭履行义务。

女青年马某于2018年初通过世纪佳缘婚介平台与男青年黄某相识。经过一个多月的相互了解,双方发展为恋人关系,并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没多久,黄某就支付首付款购置了一部价值24万元的奔驰轿车并将车辆登记在马某名下。随着双方相处时间的增多,双方因性格、脾气问题经常发生争吵,后双方结束同居关系。分手后,车辆一直由黄某占有使用,但黄某不支付每个月大约5000元的车辆按揭贷款,马某又无力支付,且双方对于车辆的归属产生争议,马某将黄某诉至本院,要求黄某将车辆归还。

开庭当日,原告马某与被告黄某均如期而至。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曾是恋人关系,且案件标的额不大,主办该案的胡秀锦法官决定在开庭前先进行调解工作。原告提出车子归原告所有要求被告将车辆归还,被告提出要求原告退还因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支付的10万元聘金及同居期间支付的生活费。调解一时陷入僵局。见此情形,主办法官决定调整调解方案,从念及昔日感情及避免日后纠缠等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采用“背靠背”“面对面”方式交叉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车辆归黄某所有,黄某自行将车辆按揭贷款一次性还清并支付马某已支付的按揭款后,马某配合黄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法官提醒,情侣关系虽亲密无间,但在涉及财产时也应慎重,最好不要简单以赠与或者出具借条、欠条的形式表达忠实或爱意,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在购置财产时也应保留相关证据。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5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182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5%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732952 昨日访问量:221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