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工资上交给老婆,有没有法律依据?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0年09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3次举报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并且是共同共有

双方对这部分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平等的处理权

就是说,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应当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并不根据夫妻双方经济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其享有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多少。


所以说

在一定程度上来讲

老婆让老公上交工资是有依据的

她也有处分的权利


你交或者不交工资

老婆的那份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如何操作才能避免

“工资上交”?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这一条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

“财产协议”

可以婚前、也可婚后

以书面形式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属于AA制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还是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即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很多男同胞

在温(qiang)柔(quan)的攻势下

交了工资

每个月偷偷攒的私房钱

被老婆逮到怎么办?


“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个人特有的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不可分割的财产以及为个人职业或生活所需,不宜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私房钱”

是夫妻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积攒下来的财物

性质上不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

夫妻个人特有的财产

如果夫妻没有就

“私房钱”的归属进行约定

或者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

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说,藏私房钱也没用

钱,你老婆还是有份!


文源网络,侵权即删。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13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98644 昨日访问量:388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