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不同辈份的养亲属之间可以结婚吗?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6年12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82次举报

不同辈份的养亲属之间可以结婚吗?

  “继亲”是由于父母一方再婚而与其再婚的配偶及其亲属所形成的亲属关系,如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继兄弟姐妹之间等等。我国《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据此,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就形同父母子女,当然不能结婚;如果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那么在继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了之后,不同辈份之间的继亲还是可以结婚的。

  对于同一辈份继亲之间,如继兄弟姐妹之间,因为没有血缘关系,又不与伦理相悖,是可以结婚的。

本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13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005986 昨日访问量:286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