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姻 家 庭 法 律 知 识 问 答(九)
一、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哪些个人或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下列个人或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有哪些例外规定?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例外规定有:(一)被收养人可以不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送养人可以不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可以不是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四)被收养人可以不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五、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有哪些例外规定?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例外规定有:(一)被收养人可以不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送养人可以不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可以不是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四)被收养人可以不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五)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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