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只要有血缘关系就不能结婚?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6年10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96次举报

双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父方母方都包括在内。举例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而言的概念,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向上推算,当事人源于相同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比如兄妹之间、表兄妹之间以及姑姑与侄子、叔叔与侄女的关系均属。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简单说就是,替谁考虑就把谁当为第一代,向上查直到为同一父母而生为止 )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 执业12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0.8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0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7328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406篇 (优于99.84%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855020 昨日访问量:248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