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与王宝强老婆通奸,却不愿离婚,离婚律师解开读者6大疑团
文/陈成
8月29日,杨慧起诉宋喆离婚案,因与王宝强离婚案有牵连,半个月来,一直备受全国媒体和网友的关注。杨慧宋喆离婚案历经三个月终于在北京朝阳法院首次开庭。据杨慧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和宋喆早就分居,早没有感情了,但现在,他却不同意离婚,我真是不理解。可我要坚决离婚,因为我对宋喆确实没有感情了。同时,也是他的确做了对不起我的事以及破坏别人家庭的事。”
宋喆一边与王宝强老婆马蓉通奸,一边又不同意离婚,他为何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1号纪实特约律师——尊而光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丁嫣就此接受1号纪实工作室独家专访,为读者解开6大谜团。
1号纪实:
1、宋喆不同意离婚,如果是因为感情没有破裂,他们为何已经分居了一年,而且已经证明宋喆出轨马蓉?
丁嫣律师:宋喆不同意离婚,不同意的理由是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在司法实践中,“感情破裂”是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准许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夫妻选择离婚前有必要确定感情到底是否已经破裂,那么,夫妻感情破裂有哪些情况以及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作了明确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在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外,一般按以下四个标准予以确认:
(1)婚前基础:男女双方如何认识,什么时间认识,通过什么方式认识,双方认识的时间长短。
(2)婚后感情:男女双方结婚以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相互之间的的性格、爱好,习惯是否了解,是否经常存在吵架、冷暴力等。
(3)离婚原因:男女双方在相处过程是因什么原因导致感情不和,如双方父母原因、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外恋、因性格不和等。
(4)有无和好可能:根据以上三个标准,综合判断,促成男女双方有无和好可能,如果经过调解无效,确无和好可能,应当认定男女双方感情已破裂。
所以,宋喆以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法院会结合以上标准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1号纪实:
2、宋喆提出不离婚,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是怕吃瓜群众进一步攻击他,还是担心财产分割有问题还是什么?
丁嫣律师:宋喆提出不离婚,上述的目的均有可能,但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在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也未出现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法院一般可能会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判决双方不准予离婚。所以,宋喆之所以不同意离婚,可能是在技术上拖延时间,争取充分的时间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使自己在此次离婚案中利益最大化。
1号纪实:
3、宋喆不同意离婚,从目前掌握的材料,法院可以判决他们离婚吗?
丁嫣律师:法院是否判决他们离婚,需要法院结合相应的证据和庭审情况,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对于媒体报道提出的出轨视频及开房记录等证据,还需要法官结合庭审时对证据的质证情况依法决定是否采纳。
1号纪实:
4、宋喆因为出轨马蓉,他和杨慧离婚的财产分割是否会受到影响?
丁嫣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如果宋喆存在以上法定情形,杨慧作为无过错方是可以主张过错损害赔偿。即使宋喆不存上以上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会从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和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出发,对女方和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
1号纪实:
5、从王宝强离婚案中,宋喆因为与马蓉通奸,马蓉、宋喆各自离婚后会走在一起吗,如果走在一起会有怎样的生活?
丁嫣律师: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内容。所以,如果马蓉、宋喆各自离婚后,双方自愿结婚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和程序的,马蓉与宋喆是可以结婚的,他们走在一起在法律角度上看并没有太大影响,但从道德上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因为马、宋二人的出轨行为,背叛爱情,背叛了婚姻,也违反夫妻间的忠诚义务,首先,他们的行为已影响到了双方的家人甚至年幼的孩子,双方的家庭在感情上是否能够接纳宋或马,如果没有家人祝福的婚姻是否真能得到幸福?其次,这次的离婚案已严重影响了双方的事业,婚后的经济生活是否会受到影响?第三,马蓉与王宝强离婚后,如果孩子判归王宝强,马蓉在探视孩子时,日益懂事的孩子们是否能原谅这个出轨的母亲?如果孩子判归马蓉,孩子每日面对一个破坏自己原来幸福的家庭、使自己亲生父母被迫离婚的继父,孩子又如何与马、宋和平相处?
综上,马蓉、宋喆各自离婚后如果走在一起,虽然不会受到法律上的阻扰,但终将会矛盾重重,难逃道德的鞭笞!
1号纪实:
6、从宋喆与马蓉的婚外情,导致两个家庭的破裂,这个事给读者怎样的警示?
丁嫣律师:王宝强在大家眼里一直是一个敬业爱家的好男人,但这样一个事业上身价过亿,在生活上以“我老婆这么漂亮,还愿意跟着我,我必须对她好”为宠妻理念的明星为何也难逃因婚外情而导致家族破裂的下场呢?
婚姻是否幸福,我觉得决定于双方的婚前感情基础及婚后的感情生活。
首先,从婚姻基础上看,一场以爱为基础的婚姻,两个人才能相互陪伴,分享和分担,无怨无悔的付出;那些为了条件互惠而结合的婚姻,一旦双方的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造成失衡,婚姻就存在巨大的风险。
最深刻的关系,不是男女双方性的吸引,而是有着相同的价值观,互相理解和懂得。这种懂得,不是说你能给对方多大的欢愉,更重要的是你们理解彼此的痛苦。你们交换能量,也交换灵魂,你们可以给予彼此前行的力量,也可以给彼此安慰。
很多婚姻的悲剧在于,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不是看这个人是否吸引你,而是更看重他背后的资源和条件。如果和一个你根本上不爱不欣赏的人结婚,无论他能给你多富裕的生活,多高的社会地位和资源,在根本上你一定是痛苦的,因为任何人的爱情是最诚实的,它无法被收买,也无法被感动。王宝强之所以娶马蓉为妻,是因为马蓉的美貌,正如他说的“我老婆这么漂亮”,但“娶妻娶德不娶色”。马蓉与王宝强结婚七年,却从未回过男方的老家,王宝强出身农村,家族观念本就比较强,但马却不顾及王宝强及其双亲的感情,更难以理解的是,王宝强还放任他漂亮老婆的“无德”。另一方面,马蓉之所以选择王宝强,也许看重王宝强的事业和人脉,还有因此带来的金钱收益。所以,一个不以爱为基础的婚姻早已埋下悲剧的隐患。
其次,从婚后感情上看,当王宝强已逐渐满足了马蓉以往渴求的物质需要时,物质上的需要已难以弥补她在精神上的需要,所以她就越来越看不上王宝强了。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没看上这个人,所以,宋喆就进入了她的世界,以弥补她精神上甚至肉体上的需要。《笑林广记》里面有篇《两坦》:一女选配,当两家并求,东家郎丑而富,西家郎俊而贫。父母问其欲嫁谁家?女儿曰:“两坦”问其故,答曰:“我喜爱在东家食,西家去眠。”这场离婚闹剧的女主角马蓉也企图享受“两坦”的待遇。那么,她是何来的胆量呢?据说,马蓉的老公王宝强一直对妻子很好,疼爱有加,妻子则表现相反。结果导致过度长期失衡的利益输出。而真正可以长久维系的关系是:确立关系时,我们是势均力敌,旗鼓相当的。确立关系后,我们能朝着共同的方向,一起努力上进保证同样长久的势均力敌。
而宝强在自己即使功成名就,却一直没有摆脱出身草根的卑微感。在和马蓉的婚姻里,他始终没有把自己放在对等的位置,所以,一味的放任滋生了马与宋毫无原则的贪婪。
纵观这场离婚案,其实也告诉我们婚姻是一门艺术,不是所有的付出都会有回报,在婚后的经营中双方要像《致橡树》中的木棉与橡树: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其次,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没有道德的婚姻,如果在选择婚姻时就动机不纯,那么,怎能面对漫漫的人生相伴?婚姻也随时面临着搁浅,第三,婚姻也是一份责任,如果不爱就别伤害,中国的婚姻从来就是两个家庭甚至家族的事,如果已不爱,不如愉快的分手,如婚内出轨一旦发展,不仅自己被钉在道德的耻辱架上,甚至殃及自己的家人和孩子,也许终生会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
人生的际遇沉沉浮浮,婚姻来不得半点将就,婚姻需要爱为种子,责任为之灌溉,唯有爱和责任的婚姻才是美满幸福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