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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6年04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0次举报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要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身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二、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管辖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阐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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