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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领“保护令” 单方证据充足能离婚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6年04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45次举报

 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对家暴的定义、预防、处置做出明确法律规定,被称之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新法实施当日,44岁的南充市民吴娟(化名)便来到了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以遭到丈夫殴打、恐吓为由,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3月2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支持的裁定。据了解,这也是《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四川省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至今,“保护令”已经发出一周,进展如何?3月6日,记者先后致电当事人吴娟及办理本案法官刘兴胜获悉,自“保护令”发出起,刘强手机便一直关机,但并不影响生效。在证据充足、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就算丈夫拒不出现,吴娟照样可以离婚。

  回顾

  不堪忍受家暴 新法实施当日递交申请

  2014年7月,吴娟和刘强初识,并迅速坠入爱河。“他当时帮野租儿(黑车)拉客,每个月能拿到3000多工资。”虽然工资不高,但基本生活有保障。2014年底,两人举行了婚礼。

  婚后不久,刘强以做生意为名,希望吴娟拿出5万元予以支持。但丈夫的“生意”久久不见启动,钱也不知所踪。经过一番了解才得知,丈夫不仅染上毒瘾,还丢了工作。接踵而来的便是两人无休止的争吵,以及蔓延至今的恐吓、打架。

  今年2月5日,在又一次争吵打骂中,刘强用刀将吴娟右脚刺伤,缝了4针。春节后,早已心凉的吴娟,决定到法院申请离婚,来结束噩梦。申请离婚后,丈夫刘强依然不断向吴娟发来骚扰短信,并用砸玻璃的方式恐吓吴娟。

  在此期间,吴娟收到了姑妈转发给她的一条微信,介绍了《反家暴法》的内容,这让吴娟看到了保护自己的希望。“我是专门等到法律生效这一天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要保护我,还有我的家人。”吴娟说,为能申请通过,她把平时和刘强的通话进行录音,短信进行截图。

  3月1日,吴娟带着自己准备的材料,来到顺庆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按照流程对此事进行了立案审查,并由承办法官对刘女士就申请事项进行了询问审查,遂于3月2日下午作出裁定,支持刘女士申请事项。据了解,这也是全省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首发令”有效期3个月

  对于吴娟的申请,法院裁定:禁止刘强对当事人吴娟实施恐吓、殴打、谩骂等暴力行为;禁止被申请人刘强骚扰、跟踪、接触当事人吴娟及其近亲属。同时,责令刘强不得进入吴娟的住所。

  保护令还明确:该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3个月,自裁定作出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裁定,可5日内向顺庆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该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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