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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非婚生子抚养费告患癌男子 法院调解后言和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6年03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3次举报

记者今天从海口市琼山区法院获悉,女子李某非婚生子,孩子亲生父亲林某拖欠抚养费,如今患有癌症。李某担心林某撒手人寰后,孩子抚养费无着落,逐将林某告上法院,要求巨额抚养费。经法院多方调解,近日,最终化解了双方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李小某系李某与林某的非婚生育子女,自出生后一直随母亲李某生活,由母亲抚养。母亲李某认为林某作为父亲,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拖欠李小某出生至今的抚养费,请求法院判决林某一次性支付李小某出生后至今林某未付的抚养费及今后的抚养费,且数额较大。

  通过多方沟通、谈心,承办法官了解到李小某的母亲李某之所以主张高额的抚养费,并且要求一次性支付,是因为林某名下有多处房产,经济条件好,有能力承担这笔付费,且林某还有几个成年子女,如今林某患有鼻咽癌,随时有去世的可能,而孩子还小,不一次性支付,将来孩子生活没有经济保障。

  由于林某现需要支付较高额的医疗费用,不能一次性支付。其成年子女也表示既然是父亲的骨肉,即便父亲不在了,也会一起将孩子抚养成人。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自愿按月支付李小某今后的抚养费直至李小某年满十八周岁止,双方纠纷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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