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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患产后抑郁夫妻矛盾增多 丈夫两次起诉离婚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6年03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88次举报

王雅和邹文是海口一对“80后”夫妻,两人六年前相识,经恋爱很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有了女儿小琪。但这份幸福却没有持续太久,王雅患了产后抑郁症,病情反复,两人也开始出现矛盾。结婚两年后邹文就在外租房居住。去年年底,邹文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未予判离。今年9月,邹文再次起诉要求离婚。而王雅则认为夫妻应该互相扶助,丈夫却因为自己的病久治不愈心生嫌弃,因而始终不同意离婚。近日,在秀英法院的调解下,两人终于达成离婚协议,结束了这段已名存实亡的婚姻。


  女子患产后抑郁症,夫妻矛盾越来越多

  2008年,20岁的王雅认识了23岁的邹文,两人很快坠入爱河,成了一对恩爱的小情侣。2009年年初,王雅有了身孕,两人特意选了谐音“我爱你”的5月20日登记结婚,用浪漫的日子来见证爱情。2009年9月23日,王雅生下了女儿小琪。

  但幸福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太久。邹文说,婚后,王雅患上了产后抑郁症,经常因生活琐事大吵大闹,夫妻矛盾越来越多,聚少离多。从2011年5月起邹文干脆搬到了海口府城的出租屋居住。2013年12月11日,分居两年多后,邹文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秀英法院诉请离婚,但法院未予判离。邹文说,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他与王雅仍然没有在一起生活,且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今年9月,邹文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判令5岁的女儿小琪归自己抚养。邹文表示,他愿意一次性给予王雅适当的生活费用。

  妻子不愿离婚,称夫妻有互相扶助义务

  王雅说,她与邹文结婚前双方已充分了解,婚姻基础好,2009年结婚后,同年生下女儿,婚后夫妻感情尚可。但婚后的婆媳关系却十分紧张,因一些琐事与婆婆发生矛盾,她在思想上受到了较大的打击,当年便患了“产后抑郁症”,后来分别于2011年1月、2013年12月先后数次到海南省安宁医院治疗,病情有所好转。

  王雅称,在患病初期邹文还较关心她,在治疗费上给予帮助,但后来由于自己病情反复出现,邹文看见她的病情没有好转,便心生嫌弃之意。2013年年底,邹文以双方分居两年余、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今年年初被法院驳回。今年9月,邹文又以同样的理由诉请离婚。王雅认为,邹文的行为违背了《婚姻法》第十四条“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的规定。她觉得邹文有义务扶助她治病,待她病情有所好转或治愈后才离婚,同时她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

  海口秀英区法院认为,邹文曾诉请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他们夫妻双方仍没有在一起生活,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仍未有实质改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勉强维持这样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对双方的工作、生活及孩子的健康成长都不利。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最终在秀英区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女儿小琪由邹文抚养,王雅有探视权利,抚养费由邹文承担,邹文在离婚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王雅生活费用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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