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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妻子家暴70岁丈夫诉离婚 法院调解原告撤诉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6年03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1次举报

 年近古稀的老陈因被少妻殴打起诉要求离婚。记者昨天获悉,经顺义法院调解,老陈撤回了起诉。

  老陈诉称,他和妻子吴女士是自由恋爱,2007年1月8日生育一子,2011年5月18日在顺义民政局登记结婚。

  结婚后不久,双方感情出现问题,甚至分居。老陈说,双方主要是年龄差距较大,他近70岁,吴女士刚40岁,两人没有共同语言,日常生活中很难进行有效沟通,尤其在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他还提到,双方一遇到言语不和,吴女士就动手打他。2013年12月11日,吴女士又因和他吵架而殴打他,致使他胸部多处淤青,软组织损伤。他在2000年因心肌梗塞做过心脏支架手术,吴女士不顾他的病情击打他胸部,置他生死于不顾,毫无夫妻之情。他认为,夫妻感情早已彻底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与吴女士离婚。

  吴女士不同意离婚,称自己虽然打过老陈,但是两人感情很好。


  承办法官耐心劝说双方,后吴女士表态今后一定好好照顾老陈。最终,老陈撤回了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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