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女儿逃婚,父亲需要返还彩礼吗?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6年03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7次举报

女儿张某逃婚失去下落, 父亲被逼要退回彩礼。

  准新娘张某为了不与王某结婚,在结婚前的几天逃往外地,从此下落不明。王某见结婚无望,要求张某的父亲退还彩礼。日前,平阴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张某是平阴县城人,2006年6月经人介绍,她与在济南某有限公司工作的王某认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2008年2月,王某要求与张某结婚,但张某在与王某的接触中感觉王某不太符合自己的心意,便有意退婚,但遭到了王某及家人的拒绝。

  张、王两家定于2008年5月1日二人结婚,张某见无路可退,便于2008年4月逃婚到了外地,从此与家中失去联系。王家见张某决意退婚,只得同意,但要求张家退还彩礼15000元。张某的父亲称彩礼被女儿带走,无钱退还,若王某要求退钱要等女儿回来后再说。王某无奈,于同年6月将张某及其父亲告上法庭。

  法庭审理认为,张某在与王某恋爱期间是与家人共同生活,并且订婚的彩礼均由张某的父母主持收受,当张某与王某不能结婚时,张某理应无条件地退回所收彩礼。但由于张某下落不明,王某无法向张某进行追要,作为共同生活、特别是主持收受彩礼的张某的父亲有责任和义务代替女儿偿还,至于张某是否真的将彩礼带走与王某无关。日前,法庭依法判决张某及其父亲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王某的彩礼15000元。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18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021713 昨日访问量:331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