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婚前患有哪些疾病可能导致婚姻无效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6年03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2次举报

婚前患有哪些疾病可能导致婚姻无效?

  法律原则禁止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患者结婚,因此,结婚双方有医学上认为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无效,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目前有以下几种疾病患者属于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范围: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

  (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

  (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若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

  (6)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不宜结婚。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18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023407 昨日访问量:357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