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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未立遗嘱,死后孙子能直接继承其房产吗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6年02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77次举报

  张某的爷爷、奶奶都已去世,留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两位老人在世时未立书面遗嘱,去世之前也没有交代如何处理房产。张某是他们唯一的孙子,张某父亲在家排行老大,并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即张某的姑姑和叔叔,他们都同意把房子过户给张某。张某能否直接继承该房产?吗?

  解说:

  依据继承法规定,因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该房屋应由两位老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两位老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为法定继承人并不包括孙子,所以该网友在没有老人遗嘱的情况下,无法继承该房屋。

  建议:

  对于该网友的情况,其可以通过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方式达到目的,即由其父亲继承该房屋,再通过赠予等方式将房屋过户给该网友,从而降低相关的手续费用。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要通过买卖方式进行,且今后有出售该房产打算的,因此次的交易价格将直接影响今后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建议合理定价,避免再次转让时产生巨额的个人所得税。

  相关知识拓展:

  遗嘱继承的特征及适用条件

  一、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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