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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妈妈“我死后,遗产怎么办”?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6年0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0次举报

“要关注‘什么能继承’的问题,也要关注‘由谁来继承’的问题。”法学专家说。

  我国现行《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此范围以外的亲属,都无法继承遗产。

  “(当时)限定继承范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的确达到了效果,然而在现在,这样的继承范围就有些窄了。”

  媒体曾采访过省内多个失独家庭,其中一位网名为“爱在天堂”的失独妈妈就对媒体表达过她的担忧。

  “爱在天堂”今年53岁,商人,家境殷实。2年前,她的独生女因病去世,不堪打击的丈夫很快也一病不起。“等到我也快要死的时候,我的这些家产应该由谁来继承?难道要充公吗?”

  媒体注意到,去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曾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报告中提到,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而这些家庭,都面临遗产将来由谁继承的问题。

  媒体还从网上查到这样一个案例:曾有一名北京海淀教师进修学院的女老师,与一位回来探亲的台湾杨姓老兵结婚。老兵带回来的钱买了房、冰箱后,还剩下30万元现金。一年后,老兵去世了,面临遗产归属的问题。老兵的哥哥称,盼了这么多年,盼回了兄弟,为什么我们不能继承遗产。但是,根据《继承法》,配偶是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继承和老兵的兄弟没有关系。这个案子后来法院斟酌后,判给兄弟一部分现金。

  “类似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这都说明现行的继承顺序是有问题的。”法学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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