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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起因“单独二胎”新政起诉离婚案法院落槌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2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4次举报

上海闵行区法院9日透露,该院审结上海首起因单独二胎新政起诉离婚的案件。

  法院最终未准予双方离婚。法院认为,夫妻双方应慎重考虑是否生育二胎,不应让不同看法影响夫妻感情与家庭和睦。

  据悉,自2014年3月1日起,上海正式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成为上海人口规划中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3月以来,上海累计批准1730对夫妻生育二胎。

  十日后,即2014年3月10日,男子顾诚向闵行区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与妻子王莲离婚,原因是妻子不愿生育二胎。

  十多年老夫老妻为生二胎拌口角?

  顾诚与王莲2002年相识相知并在2003年登记结婚,已是10多年的老夫老妻。结婚一年后,女儿谦谦出生,如今已上学。

  2013年初,顾诚提出想要二胎,称家里老人也有这个想法,王莲口头答应,但为了照顾谦谦学习,王莲依然常常住在娘家,二胎之事越拖越长。为此双方冷战吵闹产生嫌隙。2014年3月10日,在二胎新政施行十日后,顾诚一纸诉状将王莲告上法庭。

  顾诚认为二胎新政鼓励生养二胎,己方夫妻完全符合单独二胎的条件,男方和男方父母都希望生育二胎,但妻子王莲却出尔反尔,不尊重老人,双方多次商量均无结果,现在已经无法沟通,长期的分居也使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所以要求与王莲离婚,女儿谦谦由自己抚养。

  在法院组织的多次调解谈话中,妻子王莲说,从女儿上学起,自己为了照顾女儿倾尽全力,没有精力再养二胎了。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作为法院是否准许离婚的唯一标准。

  法院认为,双方既然经过一定时间的了解选择登记结婚,就应以负责任的态度处理婚姻、家庭等关系。矛盾出现时,双方应检视并改正自身的不足,并对对方存有包容之心,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完整。

  法院认为,双方应慎重考虑是否生育二胎,不应因对该问题的不同看法影响夫妻感情,双方更应考虑十多年的感情基础以及女儿的健康成长对于完整家庭的需要,相互忍让体谅并共同解决已经产生的矛盾,继续共同努力追求婚姻和家庭的幸福。

  故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顾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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