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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重男轻女施家暴 妻子起诉离婚获支持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2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6次举报

从小一起长大的李女士与李某辉因为爱情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但当李女士生育第三个女儿时,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李某辉开始对妻子变得冷漠,并多次对李女士施暴。李女士无法忍受丈夫的冷漠和暴力,抱着不满周岁的女儿来到法院起诉离婚。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马田墟法庭开庭审理了该离婚案件并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李女士与被告李某辉离婚。

  李女士与李某辉是同村人,二人从小青梅竹马。2005年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并在结婚的当年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女儿。2013年7月,当李女士再次生育一女后,李某辉的性情大变,对妻子开始变得漠不关心,并常常为琐事与仍在哺乳期的李女士吵架,原来李某辉存在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2014年1月15日,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李某辉竟变本加厉将李女士暴打了一顿。李女士忍无可忍抱着不满周岁的女儿回到娘家居住,而李某辉对此不闻不问。李女士终于无法忍受,走进法庭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李某辉接到法院的传票后,羞于见到妻子,但提交了书面答辩状,表示同意离婚。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被告虽自由恋爱结婚,婚初感情尚可,并生育三个小孩,但婚后双方不注意感情培养,互不信任,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被告表示同意离婚,足见夫妻感情已破裂,故原告离婚的请求应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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