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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2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7次举报

军婚是与一般婚姻不同的,无论是在结婚方面还是在离婚方面,我国对军婚都是有专门规定的。就拿军婚离婚财产分割来讲吧,就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规定。接下来,律师365小编就来告诉你军婚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

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如果是对军婚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话,由于军人一方可能会获得复员费、伤亡保险金、转业费等等,因此在具体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区分哪些是属于军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对这部分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当你遇到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时候,建议你咨询一下律师365网站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进行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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