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对方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的配偶,其他关系则不能提起诉讼离婚;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状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对方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的配偶,其他关系则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状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六、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与对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八、如果离婚诉讼的当事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有必要聘请他人(如:律师)代为参与诉讼,那么应当依法书面授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交到法院。
九、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