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夫妻闹离婚 不争财产争脑瘫女儿抚养权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2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9次举报

近日,杭州市江干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法官朱学军说,这是一次让人揪心的调解,离婚夫妻不争财产而争脑瘫女儿的抚养权。他们原本是一对很恩爱的小夫妻。丈夫家在彭埠。妻子家在富阳。为了能跟丈夫在一起,妻子费尽心思把工作换到了杭州。一定把女儿判给自己2007年,妻子怀孕了,一家人欢天喜地。2008年,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出生了,没想到,女儿10个月大时还不会坐,不会伸手抓东西。一个布娃娃放在她面前,她的眼神...

近日,杭州市江干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法官朱学军说,这是一次让人揪心的调解,离婚夫妻不争财产而争脑瘫女儿的抚养权。

他们原本是一对很恩爱的小夫妻。丈夫家在彭埠。妻子家在富阳。为了能跟丈夫在一起,妻子费尽心思把工作换到了杭州。

一定把女儿判给自己

2007年,妻子怀孕了,一家人欢天喜地。2008年,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出生了,没想到,女儿10个月大时还不会坐,不会伸手抓东西。一个布娃娃放在她面前,她的眼神满是渴望,可就是不伸手拿。抱去医院检查,结果犹如晴天霹雳:女儿得了脑瘫。如今女儿已经4岁了,不会说话、不会走路,不会大小便,全身上下只有脑袋能动。

女儿至今未见好转,但小夫妻的感情已经因此消磨殆尽。

今年8月,丈夫起诉离婚。妻子说,离婚就离婚,早在两年前他们就已经拟好了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问题也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了。他们只有一个问题:孩子以后谁来养?

两人都对着法官声泪俱下,求法官一定把女儿判给自己。

两人都说,虽然女儿得了病,但自己还是很爱她很爱她。

庭上陈述令人心碎

开庭那天,外婆抱着4岁的外孙女也来了。朱学军法官在庭外看到了这个小女孩,她穿得整整齐齐,静静趴在外婆肩头,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

妻子流着泪说,自从知道女儿生病,她的世界就垮掉了。她向单位请了一年的假,和丈夫带着女儿东奔西跑,四处求医。西医、中医,甚至土郎中的偏方他们都试了,完全没有用,连女儿为什么会生这种病都没有诊断出来。

这一年,他们花了大把大把的医药费,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女儿同龄的孩子会走路会喊“爸爸妈妈”了,女儿却还是只会转动脑袋。

之后,他们开始吵架。

妻子说,治疗无效后丈夫对女儿不闻不问,只一味地要她赶紧放弃对女儿的治疗,生个二胎,她不同意,丈夫竟然动手打她。

庭上,朱法官问她,为什么不同意再生个孩子?

丈夫在一旁小声说:“按照国家政策,我们是可以再生的,她就是不肯……”

妻子哭了,断断续续说,女儿还小,如果生了二胎,大家肯定不会再像现在这样疼爱她、照顾她,那时候女儿就更可怜了。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丈夫态度也很坚决,他说早在两年前两人谈离婚的时候就已经说好了,女儿必须跟着他。

“怎么能说我对孩子不关心?”丈夫说,女儿现在白天都是奶奶在带,妻子晚上回家才会带带孩子,动不动还跑到富阳娘家不回来,对女儿不负责任的是妻子。

丈夫说:“女儿我来养,只要你出1000元一个月,其他费用我一人承担。”

法官分别做起了两人的思想工作。

由于妻子态度实在坚决,丈夫最终做出了退让。他叹了口气,说愿意把女儿让给妻子抚养。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丈夫每月负担女儿1200元抚育费和1500元护理费,治疗脑瘫需要自费的部分两人平摊。物价指数如上涨,女儿的护理费也要做出相应调整。

两人在调解书上签了字,一前一后走出法庭,没有再看对方一眼。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13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000314 昨日访问量:359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