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丈夫嫖赌债,妻子无据证明,离婚后连带清偿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1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5次举报

张某(男)时常与赌友陈某一起吃喝嫖赌,欠下陈某大笔嫖资,无力偿还,于2008年3月给陈某写下一欠条:今借到陈某现金10万元,年底还清。妻子吴某得知丈夫不仅平时在外吃喝嫖赌,而且欠下巨债非常气愤,于是提出离婚。二人于2008年10月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009年1月,陈某向二人索债未果,便将二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二人共同归还欠款10万元。吴某辩称:自己已与张某离婚,此债务是张某个人所欠,且为赌债,自己不应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子告人不能证明此债的形成为不合法之债,因此,借贷关系成立,合法有效,应支持。判决张某和吴某共同偿还陈某欠款1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以个人的名义所欠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为个人之债,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 的情形除外。因此,本案吴某要免除责任,必证明是赌嫖嫖债。实践中,要证明欠款为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确实较困难。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08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94547 昨日访问量:406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