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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继母未通报88岁老父病危消息 子女诉讨道别权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1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93次举报

因年轻继母纪女士未通知子女陈先生等老父病危的消息,导致子女不能见老父最后一面。为此,陈先生等将继母纪女士告上法庭。

  原告陈先生诉称:其父林先生88岁时与38岁的继母纪女士结婚。2009年8月15日,林先生病危,北京博爱医院向其妻纪女士送达了病重病危通知单。但是,纪女士并未通知林先生的子女陈先生等。导致陈先生等错过了与老父见最后一面的机会。陈先生等心中感到十分悲痛,将其继母纪女士告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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