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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姻是否有效如何离婚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22次举报

我结婚两年多点了,有一男孩一岁多. 因感情不和、家庭暴力我提出离婚.因在农村结婚是年龄不到男方找人办的结婚证,是不是结婚证无效.可这也是事实婚姻,但我的户口已迁去,在还没离婚的情况在是不是能有什么办法迁回来.男方要孩子我是否得出抚养费,我想协议离婚,离婚了孩子可以给他但是我的东西我带走,是指结婚是陪嫁的物品,也没有其他要求.可他们不愿意,男方要由我起诉他通过法院.还有就是现在分居多长时间可以婚姻自动解除.我该怎么办?

答复: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女满20周岁)而现在已达婚龄的,现在属有效婚姻,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后到当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对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进行裁判;若未补办结婚证的,法院将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若您现在仍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则属于无效婚姻,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或宣布婚姻无效,并请求法院对孩子抚养及财产的分割进行裁判。

关于您陪嫁的财物,属于您的婚前财产,您有权带走。

关于家庭暴力,若您能举证您丈夫对您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您有权请求法院判令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您可要求多分财产或他另外支付您相应的赔偿。

关于户口问题,您可在离婚后凭离婚判决或离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将您的户口与丈夫的户口分开,或将您的户口迁至亲属所在地落户。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若经协商或法院判决孩子由男方抚养,您应给予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

关于分居2年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讲,夫妻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的,法院在审判中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分居2年并不能使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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