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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购二套房却赔了夫人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09次举报

想买二套房,又想规避房贷新政策,有什么方法吗?市民张龙与妻子想到了一个偷梁换柱的“妙招”:和妻子先假离婚,以妻子的名义买下房子后,两人再复婚。没想到房子到手了,妻子却突然反悔,拒绝复婚。现在,房子成了别人的,媳妇也没了,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两居室住5口人 夫妻俩想换房

事情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张龙和妻子陈丽结婚已有几年,去年年初,陈丽生下了儿子。结婚时,两口子以双方的名义共同购买了一套两居室,是二手房。

儿子出生后,父母为了照顾孙子,就过来一起住。5口人住两居室,显然有些拥挤了。为此张龙还常常睡客厅。

之前,两人就商量过换大房子的事,现在父母住了过来,买房之事就更加迫切。张龙在一家国企上班,陈丽则是白领,夫妻俩的月收入还算不错,两人决定贷款买房。

然而,根据国家的二套房房贷新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而且贷款的利率也比较高。如果入手一套120平米的三居室,算下来的花费要比购买首套房多出不少。

正当夫妻俩为此愁眉不展的时候,陈丽的一位朋友给他们出了个主意:二套房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如果离婚后没有房产,以前没贷过款,再购房时仍属于首套。

陈丽一盘算,觉得这是个好办法,便和丈夫提起了此事。几经周折后,张龙同意了妻子先假离婚,买房后再复合的想法。

密谋假离婚 妻子“净身出户”

夫妻俩将离婚之事向家里宣布后,引起哗然一片。老人们极力反对:“现在有了孩子,工作又稳定,怎么会离婚呢?”

“放心吧,我们只是假离婚,就是为了买房。”张龙给家人算了一笔账,20年期的房贷,仅仅从利率上来说,首套房就比二套房少了好几万元。费了好大的口舌,家人才勉强同意。

按照之前的约定,现有房产归张龙所有,妻子陈丽则是“净身出户”。

首付20万房款 前妻却不愿复婚了

办完离婚手续后,两人去看了几个楼盘,相中了一套120平米的三居室。几天后,张龙拿出20万作为首付,以陈丽的名义购买了新房。年底拿到房子的钥匙后,两人便开始张罗装修,前前后后又陆续花了几万块钱。

一开始,张龙还为陈丽的这个主意很是“得意”,然而到了今年年初,他渐渐发现情况不妙。每次和前妻提起复婚之事,她总是避而不谈,或是以种种借口拖延。

眼看着装修即将完成,前不久,张龙再次向陈丽提起复婚。见回避不了了,陈丽说了一番话,让张龙大吃一惊:“既然已经离婚了,现在彼此也过得很好,就这样吧。”

这对于张龙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不仅没了妻子,房子也没有了。当初离婚时,双方只是口头协议,并无书面材料,而离婚证却是摆在眼前的。无奈之下,张龙向警方求助。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通讯员 王萍 记者 刘宁

【律师说法】

无法构成女方诈骗 男方可通过诉讼索赔

原想便宜买房,却落了个“人财两空”,张龙本想钻政策的漏洞,却不想成了“冤大头”。他能否要回自己的损失呢?昨日,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大扬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并没有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比如‘如果不能复婚,房产该归谁’这样的内容,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属于陈丽的。”刘俊介绍,离婚后再购房,属于离婚后财产,是属于个人的。

此外,对于张龙目前的现状,刘俊建议,如果有购房时自己付款的一些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以以此向女方提出索赔。“最好的情况,男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回当初购房时的20万首付。”

假离婚却成真,陈丽的做法是否构成了诈骗呢?刘俊表示,这难以以诈骗来定义。“毕竟男方也是自愿的,女方并没有胁迫,而且双方当时这么做,也是出于一些不正当的理由,想钻空子,对此,男方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告女方诈骗,法律上难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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