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婚后妻行为怪异原有精神病丈夫上诉离婚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74次举报

王先生与妻子陈女士经过三年的热恋之后结婚,但婚后发现妻子行为异常怪异,调查发现妻子婚前就患有精神分裂症,近日,王先生将妻子起诉至密云法院要求离婚。

案例介绍

经王先生介绍他和陈女士于2009年冬在公路边自行车修理店相识后相爱,恋爱三年后于2012年6月结婚,但婚后发现陈女士行为异常,如每天不洗脸、不洗澡、不洗衣、成宿抽烟、从不参加劳动。2012年10月,妻子陈女士突然失踪。经过多方打听,王先生才知道妻子陈女士已被家人送至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并得知陈女士婚前已经患有精神分裂症。为此,他诉至法院要求与陈女士离婚。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08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半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89525 昨日访问量:462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