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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索要分手费被拒后公开艳照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42次举报

2009年12月,在金华一家娱乐会所上班的胡某认识了同样在这家娱乐会所上班的小丽,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并很快住在了一起。

2011年5月,小丽得知胡某早已结婚了,叫胡某作出选择,为了持续这段爱情,胡某与妻子离了婚。后来与小丽商量结婚的时候,小丽提出要10万元的聘礼,但胡某没有。2012年10月份,小丽提出分手。胡某为了报复,向小丽要8万元的分手费,不然就要将小丽的艳照和视频发到网上。

2013年1月,胡某在自己的QQ上更新了个性签名:“本人现在在金华某KTV做公主,曾经被老头包养2年,做了6次人流”,QQ头像也改成小丽真实的照片,同时还放了不雅照片到QQ空间。后小丽主动联系胡某,和他商量钱能不能少一点。小丽在3月14日下午往胡某账户里打了一万元钱后觉得不对,到派出所报了警。

2013年3月28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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