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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前夫曾为小三买房起诉追回40万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90次举报

因“小三”闯入夫妻的生活,包河区的孙女士与张先生无奈选择离婚。可离婚后孙女士无意间发现丈夫竟于离婚前两个月,用私藏的六十多万元为“小三”买房,愤怒的她将前夫告上法院,要求追回这笔钱。

案件简介

张先生近些年做工程,赚了不少钱,后因在外有了第三者,与孙女士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后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可双方离婚不到一年,孙女士无意间发现张先生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曾私藏一大笔钱款。“分四次转了六十多万,钱都到哪儿去了?”最后,张先生承认用这笔钱帮“小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

法院判决

了解事情真相后,孙女士非常气愤,其后将前夫告上法院,要求将这六十多万元全部判给她。日前,包河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经审理,法院判决孙女士可取得该笔款项中的四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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