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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起诉离婚父亲出庭阻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79次举报

女子与男子结婚后,因婚后琐事发生家庭矛盾,女方起诉要求离婚。谁知在庭上,女方的老父亲出来为女婿说话,赞赏女婿是好人,苦苦劝说女儿不要离婚,最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案情回顾

1995年,在广州打工的韶关市翁源县女子林红,与同工厂的四川籍男青年谢伟相识。不久后,两人就确定了情侣关系。恋爱两年后两人喜结连理。结婚前,谢伟答应林红,婚后就跟随她回老家翁源县定居。婚后,两人商量决定先在广州打工挣钱再回老家。婚后第二年,林红生下了女儿。丈夫将户口迁至女方所在地。不久后,两人又生育了一个女儿。2009年至2010年间,谢伟老家接连传来噩耗。起初,谢伟父亲因病过世,紧接着,谢伟哥哥又遭遇车祸不幸身亡,母亲也为此患上精神分裂症。因为老家只剩下生病的母亲一人,谢伟决定回到四川老家照顾母亲。

2010年4月,谢伟向林红提出四川老家正在办理农转非,如果将户口迁回去,可以领到一笔补偿金,遂建议将全家户口迁往四川,但遭到林红的强烈反对。林红认为,谢伟是在想方设法返回四川原籍,违背当初两人结婚时的约定。无奈之下,谢伟只好放弃,并只身一人回到四川照顾母亲。

之后,谢伟和林红时常过着两地分居的日子,其间,谢伟仍给林红及两个女儿寄送生活费。但林红心中却很不是滋味,一直认为丈夫是特意找借口回老家避开自己和女儿。后来夫妻俩之间的间隙愈发加深。去年5月,当谢伟再次返回翁源县时,林红便不再愿意与他过夫妻生活,并且对谢伟十分冷淡。谢伟怀疑林红出轨,才如此对待他,双方为此经常争吵不休,夫妻感情遭到严重破坏。

今年1月,双方因家庭事务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林红一气之下跑到外面租房住。1个月后,谢伟到林红的出租屋找她论理,林红便出言相激,声称出租屋是她和男朋友一起租的。谢伟听后失去理智,动手将林红打伤。今年3月,林红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坚决要求与谢伟结束婚姻关系。

法院审理

林红父亲得知女儿起诉要与女婿离婚后,主动要求当女婿的代理人出庭应诉。本案庭审中,林红及父亲分坐在原、被告席,林红父亲当庭一再强调女婿是个好男人、好女婿,女儿闹离婚的目的不过是因为女婿常常回四川照顾患病老母亲,近年来夫妻间聚少离多,加之女婿赚钱不如以前,女儿便产生嫌恶。其实,夫妻二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都是因为种种误会造成今天的局面,请求法庭判决二人不准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红和谢伟是自主婚姻,结婚16年并育有两个女儿,感情基础扎实。现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建议双方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加强沟通,正确处理矛盾,夫妻仍有和好可能。为此,法院最终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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