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六旬的老妪褚某再婚十五年后,有一次提出与现任丈夫离婚,理由是为了追求自己的“性福”生活,褚某称丈夫顾某宁愿出去花钱找“小姐”也不碰自己,遂坚决要求与丈夫顾某离婚。最近镇江丹徒法院审理了此案。
案例介绍
十五年前褚某因与前夫生活产生矛盾离婚后认识了现任丈夫顾某,认识几个月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初期两个人关系还算好,但是因为两个人经济上各自独立随后便产生了相互的猜疑,近年来便中断了夫妻生活,褚某便称丈夫顾某愿出去花钱找“小姐”也不碰她,所以为了自己的“性福”生活坚决与顾某离婚。
而顾某辩称:自己对家庭照顾有加,只因为近年来自己步入杖乡之年在夫妻生活方面有点力不从心,希望妻子褚某能够理解,慎重考虑离婚问题,与自己重归于好。法庭在审理中,承办法官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褚某依旧坚持要追求自己的“性福”生活,据此此案将于近期依法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