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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亿离婚财产分割经历三年曲折诉讼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1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57次举报

当年全国最大的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标的达三亿元,丈夫在外有情人患难夫妻终分手,在离婚诉讼中妻子远远没有想到这条历经3年的诉讼之路竟是如此曲折……

  2002年11月6日,张雪起诉到法院要与丈夫余某分割在大连长江广场暨希尔顿酒店所拥有的25%股权,涉诉标的达三亿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这起当年全国最大的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

  2003年3月25日,省高院开庭审此案,余某本人并未出庭。省内外多家媒体出席旁听此案。

  2005年5月30日一审判决,余某在大连长江公司拥有的25%股权,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收益的50%归张雪所有。张雪对判决结果不服表示上诉。

  2006年5月,该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起因 患难夫妻因外遇而分手

  早在2003年,张雪身后的这桩离婚财产分割案就以极大涉案标的,被评为当年全国十大知名案件之一,受到全国媒体的高度关注。

  1996年张雪与前夫余某在患难中相识并结为夫妻,第二年他们的女儿降生。然而让张雪意外的是,这段婚姻经营仅仅一年多的时间便出现了裂痕,丈夫有了外遇,而就在她女儿出生了一年后,丈夫和另外一个女子的儿子也出生了。

  失败的婚姻再继续维持已经没有意义,张雪毅然于2000年向法院起诉离婚。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女儿由张雪抚养。

  然而命运波折,他们的小女儿出生后自小患有双骰关节骨膜炎,需手术治疗,所以法院判令经济条件优越的余某一次性支付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手术治疗费以及给予张雪的经济帮助共计23.6万元。

  余某对判决不服,他认为自己所在公司年年亏损,导致生活困窘,无力支付一审判决的金额,于是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经济条件优越,也没有证据证明张雪女儿患有先天性双骰关节骨膜炎,遂判决离婚照准,仅判每年一次6000元作为女儿抚养费。

  ◎一波三折 抚养费引出涉诉三亿的股权之争

  原本以为这场并不幸福的婚姻就这样结束了,但仍未完结。离婚后张雪一直失业在家没有经济来源,张雪为了照顾女儿也几乎足不出户。想起当年,张雪也感慨万千。

  张雪向记者回忆说,当年为帮助丈夫开办公司,张雪发动了自己所有的亲友来帮忙融资,甚至以自己的名义大举外债,没有换得一份有情有义的婚姻也就算了,不料连女儿的抚养费,余也一分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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