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妻子起诉沉迷网络丈夫精神出轨要求离婚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23次举报

把丈夫沉迷网络的恶习视为“精神出轨”,年逾五旬的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赵先生离婚。庭上,赵先生一番悔过后,顺义法院以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为由,驳回张女士的离婚诉求。

年逾五旬的张女士早年离异,女儿嫁人后她便独自一人生活。为了晚年生活能有所依靠,2005年10月,张女士与年长其6岁的赵先生登记结婚,两人均是再婚。

可婚后生活让张女士有些失望。张女士称,自己很快发现赵先生有酗酒恶习,双方还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自200年12月始已经分居。赵女士曾于2010年8月提起离婚诉讼,因赵先生表示会改掉恶习,她便申请撤回起诉。

赵先生此后再度让张女士失望。原来,赵先生不但没有改掉恶习,反而在学会网聊之后沉迷于和网友聊天,偶尔还与网友相约出游,对张女士也是不管不问。

张女士表示,她选择再婚是为了找一个善解人意的男子照顾自己,她的精神生活需要丈夫来慰藉。时至今日,她与“精神出轨”的赵先生已无法沟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故要求与赵先生离婚。

庭上,赵先生坚决不同意离婚。他说,夫妻二人还是有感情的,两人也并未真正分居,仍有夫妻生活。在他看来,张女士提出离婚并非其本意,而是张女士在女儿怂恿下作出的冲动决定。赵先生当庭悔过,称将改掉恶习。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是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应当妥善理智地处理。现赵先生表示愿意和张女士好好生活,会改掉恶习,表达了赵先生对家庭的珍视之情,由此说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有和好如初的可能,故法院驳回了原告张女士离婚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

(原标题:“网虫”丈夫被诉“精神出轨”)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06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82175 昨日访问量:399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