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妻子吸毒屡教不改丈夫无奈起诉离婚获准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47次举报

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因妻子染上吸毒恶习而劳燕分飞。近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在该院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于2008年结婚,婚后,夫妻感情非常好,如胶似漆,并通过双方共同的努力在镇上建了一栋两层楼房,一家人其乐融融。但好景不长,2010年7月被告王某开始吸毒,从此王某性格变的粗暴起来,遇到一点不顺心的事就与原告吵闹,也不照料孩子,经常找原告要钱买毒品,原告多次劝戒被告,但被告陷入毒瘾深渊、难以自拔,对王某心灰意冷的刘某遂诉诸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王某于2010年月开始吸毒,同年6月因吸毒被资兴市公安局查获并强制戒毒。2011年10月,被告又因吸毒被送到郴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两年,2013年1月,被告被提前解除强戒。2014年1月,被告再次因吸毒被送到郴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两年。

2014年5月,原告刘某向本院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该院主持原、被告进行了调解,当天经过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一段原本美好的姻缘至此结束。

来源:中国法院网资兴频道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6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211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6%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80657 昨日访问量:399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