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09:00-21:59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武汉离婚律师,丁嫣律师团队,湖北武汉婚姻家庭律师,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武汉遗产继承律师,湖北武汉子女抚养律师
15927423984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女子不育丈夫起诉离婚法院判男方给3万补助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64次举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陶梅因病切除子宫丧失生育能力,被丈夫赵刚起诉离婚。记者6日从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获悉,双方已被判决离婚,赵刚给付陶梅生活补助款3万元。

2009年,相识三年的赵刚与陶梅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子女。2011年6月,陶梅因患病做了部分子宫切除术。去年底,赵刚起诉称,2013年以来,双方经常生气打架,已经分居生活,感情破裂,故起诉要求离婚。

陶梅表示,她做了子宫切除术后丧失生育能力,今后的生活困难。如果赵刚坚持离婚,必须给她共同财产折价款、收入款、今后生活补助款等53万元,否则不同意离婚。

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赵刚给付陶梅生活补助款3万元。

丁嫣婚姻家事律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5927423984
    •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1.5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69次 (优于99.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52次 (优于99.2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9180分 (优于99.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0篇 (优于99.95%的律师)

    版权所有: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IP属地:湖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731178 昨日访问量:171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