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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哪些可以更改?(二)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2年04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8次举报


离婚协议书中哪些可以更改?(二)

在上面的离婚案例中,洪某在离婚后,因自己一人没有办法兼顾工作和照顾两个孩子,所以就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小城镇娘家人一起生活。李某离婚后,留在原城市打拼,但因市场经济因素,经营的公司业绩一路下滑,不仅无力支付上述抚养费,而且连约定给洪某的房屋贷款都不知道如何偿还。

后双方因为协商不成洪某就以两个孩子的名义提起了抚养费纠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诉讼期间,李某提供了自己个人近一年以来的银行流水,各银行以及各信贷平台的负债证据,想用来证明自己离婚后近一年来负债累累,确实无力支付高额抚养费的事实。

此外,李某还提出,洪某如今带着孩子生活在老家,孩子目前都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方面的支出是不多的,而且提供了当地人均消费支出不足15000元的数据报告,并提出离婚,洪某李某作为孩子的父母亲一样也需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而不是只想要李某付款供养他们母子三人的观点。

最终,法院认为,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是需要根据双方父母的实际情况,还有当地的消费水平进行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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