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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涉及到隐私权怎么办?(三)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2年04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85次举报


离婚证据涉及到隐私权怎么办?(三)

从上面的离婚纠纷案件,我们可以知道以下几点:

第一,配偶知情权要高于个人隐私权的。夫妻一方作为独立的个人,当然享有自己的个人隐私权,只要行为人非法侵扰收集,或者是没有经过许可向第三人披露的事实存在,那么就会构成侵犯隐私权。但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之间对彼此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应该享有一定的知情权。当夫妻之间的知情权隐私权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需要遵循社会道德,优先保护知情权。

第二,即便是个人隐私保护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夫妻一方隐私权的保护如果和夫妻法定权利义务进行冲突没有过错的一方依法维权必然要极力调查取证,其调查取证是基于对方的违法事实所展开的隐私权不应成为违法行为的“遮羞布”,因为无过错方的合法权利应当得到保障。隐私权的保护虽也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但其边界性应当依法严格把控,以体现一定的公平与正义。

第三,取证时尽量做到目的和手段都是正当的。

(1)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形式合法,如同居小区的监控录像、私生子的出生证明等;

(2)收集对方自认的证据形式合法,如保证书、悔过书、承认出轨的录音、聊天记录等;

(3)借助其他机关的材料,如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方单位的党内处分等。

第四,一旦以上收集证据的方法遇到障碍,夫妻一方凭着朴素的价值观自行收集的证据被认定无效时,一旦出轨的隐私权都得到保护和尊重时,配偶一方的权利又该如何安放和维护?我们婚姻的实质又该如何认定这需要我们好好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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